潘牧天,男,1968年出生,赫哲族,黑龙江呼兰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现任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社会心理学学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纪检监察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青浦区第五届、第六届人大代表,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曾任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主任,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人事处处长,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挂职),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
主持学校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协助党委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