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层次重大项目选题培育及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九游会ag

时间:2024-05-31浏览: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等重大项目申报质量、立项数、立项率,促进科技激励政策落实到位,学校于2022年审议通过了《上海政法学院高层次重大项目申报资助与选题培育方案》。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工作,现就我校2024年度选题培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层次重大项目选题培育资助

1.资助对象

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选题培育。

2.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各项项目管理规定;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3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拟作为首席专家参与国家社科等重大项目投标工作;

52次(含)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培育或申报资助项目的首席专家,不再重复资助。

3.培育要求

(1)认真研究历年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不断凝练选题方向;

(2)积极参与国家级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工作,选题入选国家级重大项目选题指南。

4.资助额度

选题培育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选题论证材料经专家评审、科研处审核、受理部门接收,并入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选题指南即下拨资助经费1万元。未列入选题指南者无资助经费。

5.申报方式

申报高层次重大项目选题培育资助的首席专家必须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工作,拟参与申报培育的老师请于6月3日前与科研处取得联系,获取重大选题推荐要求,按要求填写《高层次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并于6月10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征集

不申报选题培育资助但拟推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首席专家请于6月3日前与科研处取得联系,获取选题推荐要求,并于6月10日前提交选题推荐表。

三、九游会ag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家珉;电话:39225077;办公室:求实楼203;邮箱:kyshupl@163.com。


科研处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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