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我校“法治中国大调研”山东组赴济南青岛烟台开展调研-九游会ag

时间:2023-07-21浏览:64

7月10日至7月12日,我校科研处处长刘军教授带领上海政法学院“法治中国大调研”山东组前往济南、青岛、烟台,调研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涉外(港、澳、台)商事审判工作,研究我国自贸区法治建设。山东调研小组组长、法律学院教授郑金玉,国际法学院副教授贾琳、政府管理学院辅导员孙晨语以及我校研究生和本科生吕冰冰、姚佳怡、张昊彦、张陶然、李霆威、周子彧等山东组调查员10人参加此次活动。

调研组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调研

7月10日上午,调研组一行来到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调研,在历城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自贸区法庭庭长方震的陪同下,参观了自贸区法庭诉讼服务场所、调解室、线上审判法庭。自贸区法庭副庭长王娅卓法官介绍了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的设立、司法人员结构、案件管辖范围,以及法庭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司法服务等情况。

调研组参观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

随后,调研组与自贸区法庭全体司法人员举行了座谈,座谈会由方震主持,王娅卓详细介绍了自贸区法庭在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参会人员就自贸区法庭建设、人民调解、多元解纷、案多人少矛盾成因、涉外审判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探讨。历城区人民法院在山东省率先设立自贸区法庭,在自贸区法庭建设、专业化审判团队培养、涉外商事审判等方面探索出了一定的经验,为自贸区法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了应有的力量。目前,自贸区法庭仍然面临司法人员短缺、案件管辖范围受限等问题,但随着全国自贸区法院(庭)定位逐步清晰、司法服务功能更加精准,自贸区法庭在制度创新方面将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刘军对历城区人民法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对历城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成立以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表示此次调研目的在于通过与专业法院、专业法庭、专业法官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发现自贸区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深入了解当前自贸区司法现状,准确把握自贸区的法治需求,争取为基层法官减负、自贸区法院(庭)专业化建设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和帮助。

调研组在历城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座谈

座谈结束后,调研组向法庭全体司法干警发放了问卷,并围绕调研主题对孙鹏、任雅雯等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部分当事人进行了访谈。最后,调研组全体调查员查阅了自贸区法庭审结归档的部分涉外商事案件卷宗。

7月11日上午,刘军带领山东组前往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调研。

调研组在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调研

青岛海事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冬青热情接待了调研组一行,并带领调研组参观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规划展示馆。作为对外开放国家战略的重要承载地,青岛自贸片区对标国际先进经贸规则,坚持制度创新为核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对外开放平台作用,为青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青岛海事法院主动履行司法职责,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青岛自贸片区等重大国家战略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调研组参观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规划展示馆

参观结束后,调研组在青岛自贸会客厅与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全体司法人员举行了座谈,座谈会由青岛海事法院李华庭长主持。张冬青介绍了自贸区审判区的基本情况。作为青岛海事法院首个设立的自贸区审判区,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在青岛海事法院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全国海事法院首个设立的自贸区审判区,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进一步拓展了海事司法资源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深度融合新路径,为新时代海事司法工作提供了鲜活样本。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市贸促会、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市法学会、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八方联动创新,共同构建了青岛自贸片区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青岛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青岛中世合规自贸研究中心、自贸涉外法律培训基地同步落地青岛自贸片区并正式启用。

青岛海事法院李军副庭长详细介绍了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在受理涉外(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诉讼送达、涉外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情况。自设立以来,审判区在服务自贸区司法,特别是涉外民商事审判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选派优秀业务庭室开展日常司法活动,依法审理涉外海事海商案件,及时总结推广海事司法规则,理顺产业链运行中的机制障碍,为市场主体有序经营提供了司法保障,进一步发挥了海事司法的对外开放引领功能、涉外涉海资源配置功能、全球争端解决机制功能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支持功能,不断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自由贸易“青岛经验”。青岛海事法院发布了标准合同制度,通过与青岛自贸片区共建创新协作机制,创立了由标准合同资料库、海事审判案例库、涉外仲裁案例库、模板案例资料库组成的“四库”模式。目前青岛海事法院已完成“港口疏浚”等八大类合同范本,均被纳入山东港口集团合同管理平台,“标准供给”合同的广泛使用,有效提高了我国港航企业涉外贸易的话语权。

调研组在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座谈

座谈会结束后,调研组发放了问卷,与海事法院的司法人员进行了访谈,并旁听了正在进行的涉外商事案件庭审。

7月12日上午,刘军带领山东组前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调研。

调研组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调研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王炎热情接待了调研组,并带领调研组参观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站式法律服务区、审判区等。

调研组参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随后,调研组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人员以及涉外律师代表、涉外企业法务代表等举行了座谈,座谈会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焦树文主持。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韩刚介绍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涉外(港、澳、台)商事案件受理、诉讼管辖、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审判情况。泰恒程源(烟台)联营律师事务所律师蓝斐主任、山东齐鲁(烟台)律师事务所朱小丹律师、山东桐岑律师事务所林明律师、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姜磊律师、山东智恩律师事务所李辉律师介绍了烟台自贸区涉外法律服务情况,涉外企业代表正海集团法务雷富云、荣昌生物法务孙鹿、东诚药业法务总监王倩倩介绍了烟台自贸区涉外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情况。

座谈会结束后,调查员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以及律师进行了访谈,并开展了问卷调查。

调研组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座谈

下午,调查组参观了烟台自贸区招商服务中心、烟台城市展览中心。

调查组参观烟台自贸区招商服务中心

调查组参观烟台城市展览中心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精神,在主题教育中不断完善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体系,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自2023年开始,我校设立“法治中国大调研”项目,成立了以校党委书记葛卫华、校长刘晓红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统筹规划年度选题,领导督促项目的执行。“法治中国大调研”项目的设立旨在通过调查研究融人才培养、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构建与咨政启民等社会服务为一体,让师生通过大规模基层调研,深入了解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培养家国情怀;通过有组织科研,推动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构建;通过实地调研,提供决策咨询建议与传播法治声音,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2023年度,我校“法治中国大调研”的主题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下的涉外商事审判”,此次调研以全国21个自贸区(港)的法院(庭)为对象,涉及近40家自贸区法院(庭),对自贸区和自贸港法院(庭)进行专题调研。项目由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牵头负责实施,围绕自贸区和自贸港法院(庭)的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创新、自贸区和自贸港涉外商事审判领域的经验做法、加强涉外商事审判领域立法的现实需求和司法基础展开。项目分为12个调研小组赴全国21个省市区,学校党政领导全部随队参与实地调研,参与项目的师生达400人次。

“法治中国大调研”山东组师生一行10人负责山东济南、青岛、烟台自贸区法院(庭)涉外商事审判的调研工作,收集了丰富的自贸区法治样本和数据,取得了预期的调研成果。

科研处

2023721

附:第九组(山东)人员名单

领队:科研处处长 刘军

组长:法律学院教授 郑金玉

组员:国际法学院副教授贾琳、政府管理学院辅导员孙晨语,学生吕冰冰、姚佳怡、张昊彦、张陶然、李霆威、周子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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