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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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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本科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六节的相关规定,为保障我校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布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一、转专业的对象

可申请转专业的为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同专业的不同方向之间不能互转。

二、转专业的条件

在校学习满两学期的一年级本科学生,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3.6(各学院可制定不低于此标准的要求),必修课程全部、无不及格记录,且符合转入专业的特殊要求者,可申请转专业。

注:“其已修课程”须包含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中列明的第一学年秋、春季学期的全部必修课。

必修课”是指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中列明的第一学年秋、春季学期全部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学位课。

三、不得转专业的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未修满两学期课程的学生

2.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

3.应予以退学的学生

4.定向招录的学生

5.“专升本”的学生;

6.艺术类专业学生。

四、转专业的名额

各专业转入的学生人数参见学校公布的《上海政法学院2023级本科转专业接收计划表》(见附件),各专业转出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人数的10%

五、办理程序

12024625日-627,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陆学校信息门户(http://my.shupl.edu.cn/),在办事大厅搜索并进入“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模块,按流程填写转专业申请每人限填一个专业(逾期未填报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22024628

转出学院负责人审核学生转出申请

32024629日—74

由转入学院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本科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上海政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表》(见附件)规定的转入专业特殊要求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学院可接收学生名额以及成绩排序结果择优录取。学院在转专业工作过程中需公开、公平、公正,并在考核工作中做好过程性档案建设。

转入学院75完成网上审核,将拟录取名单送交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各学院预录取名单上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公布通过名单。通过后的名单由学校发文送学生所在学院。相关学院在接到转专业名单后,通知学生本人,同时做好学生学籍及成绩等有关材料的转出或接收工作,并指导学生选择新专业的课程。

5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凭学校公布的转专业名单在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天,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并按新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转完专业后宿舍将会做调整,需服从学校统一调剂安排。

六、其他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中期选拔;

2.未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仍留在原专业继续学习;

3.被正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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