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九游会ag
各学院及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本科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六节的相关规定,为保障我校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布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一、转专业的对象
可申请转专业的为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同专业的不同方向之间不能互转。
二、转专业的条件
已在校学习满两学期的一年级本科学生,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3.6(各学院可制定不低于此标准的要求),必修课程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记录,且符合转入专业的特殊要求者,可申请转专业。
注:“其已修课程”须包含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中列明的第一学年秋、春季学期的全部必修课。
“必修课”是指本年级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中列明的第一学年秋、春季学期全部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学位课。
三、不得转专业的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未修满两学期课程的学生;
2.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
3.应予以退学的学生;
4.定向招录的学生
5.“专升本”的学生;
6.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四、转专业的名额
各专业转入的学生人数参见学校公布的《上海政法学院2023级本科转专业接收计划表》(见附件),各专业转出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人数的10%。
五、办理程序
1.2024年6月25日-6月27日,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陆学校信息门户(http://my.shupl.edu.cn/),在办事大厅搜索并进入“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模块,按流程填写转专业申请,每人限填一个专业。(逾期未填报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2.2024年6月28日
转出学院负责人审核学生转出申请。
3.2024年6月29日—7月4日
由转入学院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本科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上海政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表》(见附件)规定的转入专业特殊要求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学院可接收学生名额以及成绩排序结果择优录取。学院在转专业工作过程中需公开、公平、公正,并在考核工作中做好过程性档案建设。
转入学院7月5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将拟录取名单送交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各学院预录取名单上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公布通过名单。通过后的名单由学校发文送学生所在学院。相关学院在接到转专业名单后,通知学生本人,同时做好学生学籍及成绩等有关材料的转出或接收工作,并指导学生选择新专业的课程。
5.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凭学校公布的转专业名单在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天,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并按新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转完专业后宿舍将会做调整,需服从学校统一调剂安排。
六、其他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中期选拔;
2.未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仍留在原专业继续学习;
3.被正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教 务 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