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__________先生/女士:
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这表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新时代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新任务。近些年来,我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程进一步加快,全国各地结合地方具体情况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探索,随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的纷纷出台,我国营商环境法律制度体系逐渐完善,我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迈入新阶段。但必须看到,我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仍然是进行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困难、阻力和挑战,这需要学术界与实务界的共同关注,共同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新时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理论与实践发展,服务国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我们拟举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时代新任务研讨会”,诚邀您在百忙之中来参与会议,共同交流。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预通知如下:
1、会议名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时代新任务研讨会
2、会议主题与议题分解
本次会议主题设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时代新任务
会议具体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解决新时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任务
(2)营商环境法治化评价指标体系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中央立法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
(5)数字时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
(6)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协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7)世行宜商环境bee指标概念更新背景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会议组织方案:本次会议由上海政法学院主办,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承办。
4、会议时间与地点:2024年5月17日(周五)一天,5月16日报到,5月18日上午离会;会议地点为上海政法学院综合研究中心(汇知楼)107会议室(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5、会议费用承担方案:会议实行落地接待方案,所有经确认会议代表由主办方安排落地食宿,不收取会议费和材料费,来往交通费用及其他杂项费用自理。
6、会议代表采取定向邀请和征文评审两种方式产生。有意参会的专家学者请于5月10号之前将会议论文发送到会务组邮箱:1394578315@qq.com,我们将在截止日期后尽快组织评审并反馈结果。
7、会务联系人:杜贇滢,电话:021-39227182;
陈冰然,电话:13030223528;
刘巾杰,电话:13886939339。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