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需求说明
(一)项目背景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等相关要求,上海政法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按照分阶段、分步骤、分批次的渐进式路径开展内控建设工作,于2021年在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建立了上海政法学院内部控制体系。2022年学校需向下延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对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以下简称“上合基地”)开展初步内部控制评估,通过实地调研和制度审查,识别经济活动风险,为进一步优化上合基地管理机制提出建议。
(二)具体内容
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是上海政法学院的重要二级单位,自2014年建立以来经过多年的运行发展,亟需系统性评估管理现状,进一步优化调整管理机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上合基地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审核,对标学校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关要求,识别内控管理问题并提出管理优化建议。
预期工作成果:《2022年上合基地内控管理制度分析报告》。
(三)服务团队和人员要求
中标单位需选派2
以上具有丰富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经验,且熟悉上海高校管理特点和上合基地运行模式的咨询顾问来校开展内控运行评估工作。
(四)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现场服务时间不少于1个月,内部控制咨询服务成果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提交。
(五)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为6万元,超过该预算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要求
1.报价人应根据本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服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介绍、相关资质、类似案例及合同、服务报价、实施方案、技术偏离表等材料。
2.报价人需将盖章后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u盘密封后,于2022年10月21日前快递至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计财处,陶老师收,3922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