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沪政院研〔2023〕38号)中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条件的规定,经个人自愿申报和上海司法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审议,依据申报人职称、职级、任职时间、科研成果、研究专业等相关情况,投票表决决定:法律硕士(法学)拟增补硕士研究生导师4人。具体名单如下:
孟大淇、陈瑶、李姗萍、刘洁。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
地点:汇知楼102
联系电话:021-39220328
上海司法研究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