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翻译硕士研究生录取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人才选拔机制,依据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二、招生计划和复试成绩要求
1.招生计划
专业 | 招生人数 | 拟调剂录取人数 | 备注 |
翻译硕士 (英语笔译) | 7 | 6 | 拟接受报考翻译专业硕士英语笔译(055101),英语口译(055102),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的考生调剂。 |
翻译硕士 (俄语笔译) | 3 | 0 |
|
2.复试成绩要求
政治理论 (满分100) | 外国语 (满分100) | 业务课一(满分150) | 业务课二(满分150) | 总分 |
55 | 55 | 83 | 83 | 365 |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包括查验考生身份、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及材料、审核考生报考条件等(详细清单见复试公告)。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线下
2.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口试
同等学力加试(如有):笔试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26 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见复试公告)
地点:见复试公告
2.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26日 下午(具体时间安排见复试公告)
地点:见复试公告
六、录取工作
1.总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作为排名依据,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
说明: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综合成绩排序方式
拟录取顺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当最后一个拟录取指标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同分并列的,优先拟录取复试成绩高的考生;当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同时出现同分并列的,优先拟录取初试业务课二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八、调剂工作
1.翻译硕士(英语笔译)接受调剂,拟接受报考翻译专业硕士英语笔译(055101),英语口译(055102),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的考生的调剂申请。
2.只接受第二外语为日语和俄语的考生的调剂申请。
3.调剂复试人员名单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后确定。
九、招生信息咨询
语言文化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39227116(曹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