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语言文化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翻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沪政院研〔2024〕49号)文件和研究生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翻译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增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4年度翻译硕士研究生导师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遴选英语笔译方向导师,增补俄语笔译方向导师。
2、申请的具体条件请查阅《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翻译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办法》(附件8)和《上海政法学院翻译硕士专业校外导师聘任管理办法》(附件9)。
3、校内、外申请人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和具体工作应与我校翻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向一致或相近。
4、校内申请人填写《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附件3)和《新申报硕士生导师科研情况汇总表》(附件4)。
5、校外申请人填写《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附件3)、《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5)、《上海政法学院校外兼职导师信息汇总表(2024)》(附件6)和《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尽职情况表》(附件7),附件7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提交原件。
6、上述表格附件2和附件5一式两份,其他表格一式一份,签字或盖章后提交,同时提交近三年(2021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其中专著只复印封面、目录和封底;科研项目复印项目批文或合同),留学院存档。
7、学院召开学科组会议初审后,投票产生拟聘任硕士生导师名单,并予以公示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特别提醒:上述表格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需要提交。
请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教师于5月13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明文苑a1-205办公室曹老师(电话:39227116,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上海政法学院语言文化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