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网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并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一、提前了解《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务必在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前认真阅读《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网址:http://www.shupl.edu.cn/yjsc/2021/0324/c2242a87512/page.htm),凡是提交了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悉《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的所有内容。
二、按规定向我校上传材料
(一)上传的材料类别
考生应向本须知指定的邮箱(见后文)上传两类材料:1.资格审查材料;2.《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1.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应届生)。
(4)学生证(应届生)。
(5)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提供招生目录中所注明的材料。
(7)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且报考时申请为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总分和单科分均在所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线下各降5分。
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③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
④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8)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9)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办理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通过在线认证的方式办理学历认证,请到教育部唯一授权的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进行学历认证报告的办理,申请方法详见: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10)报考类别为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11)考生为在校研究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12)考生政审表(下载网址:http://www.shupl.edu.cn/yjsc/2016/0704/c2168a64655/page.htm)。
2.《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请登录网址http://www.shupl.edu.cn/yjsc/2021/0324/c2168a87511/page.htm下载并打印《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仔细阅读后签名。
(二)材料形式及文件、邮件命名要求
1.材料形式
(1)资格审查材料的形式
每一项资格审查材料均需要扫描成一个单独的pdf文件,打包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如:张三资格审查材料)。
(2)《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的形式
请将签名后的承诺书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名称:姓名承诺书(如:张三承诺书)。
2.发送邮件的文件命名要求
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发送的邮件及附件采取独立的命名方式,见(1);其他考生的邮件及附件采取统一的方式,见(2)。
(1)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
将“张三承诺书”(文件)和“张三资格审查材料”(文件夹)打包成一个大文件夹,大文件夹名称: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涉外律师)姓名[如法律硕士(非法学)张三]。将大文件夹压缩成zip格式文件包作为邮件的附件,压缩包名称与大文件夹相同[如法律硕士(非法学)张三]。
(2)报考除法律硕士之外的其他专业的考生
将“张三承诺书”(文件)和“张三资格审查材料”(文件夹)打包成一个大文件夹,大文件夹名称:学院专业姓名(如法律学院民商法学张三)。将大文件夹压缩成zip格式文件包作为邮件的附件,压缩包名称与大文件夹相同(如法律学院民商法学张三)。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收件邮箱
1.材料提交的时间
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一志愿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和2021年3月23日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2021年3月27日16:00点之前,将包含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的zip格式压缩包发送到本须知指定的邮箱。
2.收件邮箱
请考生按以上要求及时准确将有关材料发送到下列邮箱,邮件名与附件名相同,即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涉外律师)姓名;学院专业姓名。
(四)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处理结果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应当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依规处理。
三、网络远程复试准备及相关要求
(一)网络远程复试设备、网络与平台要求
1.网络远程复试设备
(1)用于面试的设备【主机位】:1台电脑(笔记本或者台式机)
①操作系统版本windows 7、windows 10、mac(不支持m1芯片)。
②需带有高清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不允许使用耳机。
③配置满足正常上网视频社交使用。
④安装最新版本的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intl/zh-cn/chrome/。
⑤根据操作系统版本安装腾讯会议,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from=1001
⑥连接电源使用,或提前充满电,避免面试过程中突然断电。
⑦关闭一切非必须软件、网页(尤其是微信、qq、迅雷、电脑管家等易弹窗软件)等,保证面试全程无弹窗、无面试必须外的一切操作。
⑧建议考生另准备一台备用主设备,并提前测试,防止出现突发情况。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智能手机(请不要将学信网登记的手机卡插在该智能手机内)
①支持安卓和ios系统(安卓建议使用android 5.0 以上系统,不要使用oppo/vivo老款手机,ios系统建议更新至9以上)。
②需带有高清摄像头。
③连接电源使用,或提前充满电,避免面试过程中突然断电。
④根据手机系统扫描二维码后下载安装“云考场”客户端,移动云考场九游会国际娱乐官网地址:https://ykc-download.hanwangjiaoyu.com/v2。
⑤手机支架(用于固定辅机位)。
⑥关闭移动设备的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
⑦准备一台备用手机(号码为学信网登记的手机号),保持手机畅通,只能在紧急情况出现时与复试考务人员联系(电话或微信)。
2.网络
(1)下行需 10mbps、上行 5mbps。(考生可事先在测速网https://www.speedtest.cn/进行网络测速)
(2)原则上网络应为常用(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的百兆以上宽带或光纤,尽量避免使用多人共用的网络。
(3)主设备应使用有线连接(推荐)或wi-fi,副设备使用4g/5g(推荐)或wi-fi等稳定形式连接网络,保证复试过程信号良好,音视频传输畅通,不出现掉线、卡顿等现象,能满足复试要求。
3.平台
上海政法学院的考生签到平台为“腾讯会议”,我校考务人员会提前告知签到时间、腾讯会议号和密码。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考生需提前安装测试并按招生单位的要求进行模拟测试。请仔细阅读《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平台操作手册(考生版)》(见附件)。若操作手册无法使用,可将问题及截图发至邮箱xxb@shupl.edu.cn,我们将尽快帮助解决。
(1)移动云考场考生端登录网址:
https://v2-ykc-exam.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shupledu
(2)输入学信网登记的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码,然后选择学校和我校考务人员告知的二级学院,即可登录(受平台要求限制,每天最多可以接收验证码五次)。
如因特殊情况,需启用备用平台,应由考场主考确认后,再予以使用。
(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说明
1.设备检测与模拟复试
考生应当根据我校考务人员的通知参加设备测试和模拟复试。设备测试和模拟复试的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设备测试与模拟复试过程与真实考试流程完全相同,需要先登录腾讯会议(签到平台),然后根据考务人员安排登录移动云考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设备检测通过(即摄像头画面正常、麦克风收音正常、扬声器放音正常)后可等待参加模拟复试。如设备检测环节不通过,请及时调试或更换设备再次尝试,直至检测通过后方可参加模拟复试。
2.复试准备
(1)复试开始前,请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开启主、副机位设备。【主机位】设备关闭其它软件,先打开腾讯会议完成签到,然后根据考务人员安排登录移动云考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副机位】设备按要求摆放,除按照复试小组要求外,考生进入后不再对副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2)考生所在的环境不得对复试发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传输需求。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可视范围内无任何复试相关资料,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或中途进场。
(3)【主机位】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摆放于桌面上,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副机位】手机作为远程面试云监考,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以及桌面周边场景,复试全程开启。主副机位位置、主机位镜头画面和副机位镜头画面应参照下列图示:
考生网络远程复试主副机位位置正面效果图
主机位镜头画面和副机位镜头画面效果图
(4)复试过程中,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复试时应当按照考场规则要求,不得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不允许佩戴耳机,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及耳朵,必须保证视频中的面部图像清晰。
(5)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主、副机位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稳定联网且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如来电、信息提示音等),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3.复试开始
(1)考生应当按照考试时间,输入会议号和密码,及时登录腾讯会议系统,进行复试前的签到,签到完成后请耐心等待。接着,在复试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关闭腾讯会议软件,登录移动云考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需要在线签署《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进行人脸识别的身份认证,完成与复试工作人员视频和语音调试等相关事宜。
(2)待主机位设备出现邀请弹窗时,请考生及时点击接受邀请,此后将正式进入复试,请勿再对主设备做一切非必要操作。
(3)进入远程复试正式环境,考生应当认真按照复试小组指令进行复试。复试完毕,听清楚复试小组指令后,再确认及时按要求退出系统。
(4)面试全程考生均不允许对主、副机位设备做一切考官要求以外的操作,否则视为违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络远程复试其他相关要求
1.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复试考试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不得擅自操作主副机位设备,或离开复试场所。
2.如在面试过程中出现任何非人为因素导致面试中断,请考生勿因慌乱而自行操作主、副设备,我校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为便于复试工作人员联系,在复试阶段应准备除副机位以外的另外一部电话(已插入号码为学信网登记的手机号的电话卡),并保持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电话号码已更换,需要提前向我校考务人员报备)。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安排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拟安排在4月初,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九游会国际娱乐官网及“上政研招”微信公众号(shuplyjszs)。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的手机畅通,确保能及时收到考务人员发送的信息并回复参加复试的情况。
(二)学校和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网络远程复试考试规范要求
(一)考生应当诚信复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打开视频候考、进场、离场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二)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除考务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复试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生应当认真遵守《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规则等纪律要求,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的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
(四)依据“两高”2019年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定罪处罚。
附件: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信息办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