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育,加强检校人才培养机制衔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接收法律实习生。根据相关公告要求,我校开展组织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导师推荐、研究生处面试,最终择优推荐3名研究生参与本批次实习生遴选。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孙 婧 | 女 | 国际法学 |
邹和志 | 男 | 民商法学 |
孙佳宝 | 女 | 法律(国际仲裁) |
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8日),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处学位与培养科反映。
联系人:方瑜
办公室:求实楼501室
电话:021-39227962
邮件:yjs@shupl.edu.cn
研究生处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