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展上海政法学院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九游会ag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第二轮新时代基层党建质量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第二轮新时代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上海政法学院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以下简称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增强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工作和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面向全校培育创建第三批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年,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二、申报对象及创建条件

本次申报面向全校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基层党支部(含学校所有基层支部,包括机关党支部、直属党支部)开展,二级学院党组织一般应成立5年以上,基层党支部一般应成立3年以上。已经入选全国、上海市、学校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的单位,不能重复申报。参加培育创建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主要建设任务及方法步骤,综合评估工作基础,统筹确定建设任务,精心谋划预期成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培育创建“上海政法学院党建工作标杆学院

参加培育创建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按照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党总支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优化学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党总支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2.近五年来,学院党总支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曾经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学院多名师生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学院承担省部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有规划、有成效。

3.近三年来,学院党总支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符合《新时代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重点任务指南(二级学院党总支》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1)。

)培育创建“上海政法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参加培育创建的高校基层党支部,要按照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曾经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符合《新时代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2)。

三、建设任务

(一)建设任务

创建“党建标杆学院”,要着重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党建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

(二)建设成果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做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党建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党建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四、组织实施 

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按照申报评审、创建达标、中期评估、重点攻关、验收推广五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评审(20236月)

1基层党组织申报。党总支在认真研究考察基础上,确定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申报意向。原则上除第一批、第二批创建单位外,所有符合条件党建工作标杆学院的二级学院均要参与申报;各二级党组织所属支部(教工、学生党支部均可)符合条件的至少申报一个。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对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见附件1、附件2),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基层党组织“攀登”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并准备支撑材料。相关材料报送前须经二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各二级党组织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3620日(星期)中午12:00前发送至zuzhibu@shupl.edu.cn。

2二级党组织推荐。各二级党组织统筹做好推荐工作,集体研究,积极负责做好自身及基层党支部推荐参与工作,认真研究和把关《上海政法学院基层党组织“攀登”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内容,并签署意见。

3学校遴选确定。党委组织部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初步名单,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正式入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各二级党组织将申报答辩ppt(时长6分钟以内),于2023年6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发送至zuzhibu@shupl.edu.cn。

(二)创建达标(20237—20246月)

入选的二级学院党总支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各建设单位)要按《新时代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重点任务指南》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三)中期评估(20246月)

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应提交中期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党委将组织进行考核评估,相关意见及时反馈建设单位。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

(四)重点攻坚(20247—202412月)

各建设单位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重点聚焦体制机制、双带头人书记培养等瓶颈问题开展攻坚行动,推进任务深入开展,丰富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

(五)验收推广(20251—20256月)

各建设单位应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党委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及时公布验收结果,对验收达标单位予以正式挂牌表彰,对验收不达标单位予以追责问责。后续通过风采展示、优秀成果汇编等方式,推广创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

(二)加强保障支撑

学校将通过配套专项经费,着力在培育典型、多出成果、力出精品上下功夫。各二级党组织要为入选党组织提供必要支持。加强建设经费预算的编制和使用工作,确保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符合有关规定,提高经费使用绩效。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及时宣传入选党组织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成果,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

1.新时代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重点任务指南(二级学院党总支)

2.新时代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3.《上海政法学院基层党组织“攀登”计划申报书》

联系人:印晓慧李洋    电话:39225150

 

                                   党委组织部

                                 202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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