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纪委监委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校纪委合署办公。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潘牧天同志任上海市监察委员会驻上海政法学院监察专员。
职责: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校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重点是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以及在选人用人、招生考试、人员招聘、评聘评审、学术科研、基建后勤、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合作办学等重要岗位从事管理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专员办公室行使监督权、调查权、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