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3号)和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精神,更好推动我校科研管理工作,现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若干。
一、岗位简介
科研助理岗位是指学校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设立的,涵盖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为各类科研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岗位。
二、岗位要求
请详见附件《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表》。
三、岗位职责
1.学术助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学院)各类科研文件的收发管理及规范传阅;
(2)配合本部门(学院)完成学术性会议的筹备组织等会务工作;
(3)配合部门(学院)其他成员完成相应工作。
2.财务助理岗位职责:
(1)配合部门完成科研相关票据、合同等材料的审核;
(2)做好与我校科研人员的沟通交流;
(3)配合部门其他成员完成相应工作。
四、岗位待遇
1.录用人员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按照企业性质缴纳社会保险;
2.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
1.应聘者请于2024年6月16日前将填写完整的《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信息登记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表》中相应岗位招聘联系人的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 姓名 毕业院校 专业)。
2.我校相应设岗单位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设岗单位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对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